

根据《安徽工程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2026年修订)》(校教字〔2026〕27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我院2025-2026学年本科生导师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4-2026学年学院所有在职在岗的本科生导师。
二、考核内容
1.思想教育引领情况。协助辅导员帮助学生明确理想信念科学内涵,教育学生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把脉大学生思想现状、认知方式和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设计教育活动。其中,每学期与辅导员开展学生工作交流1次以上并做好过程记录。
2.学业发展规划情况。结合学生兴趣及个人特点等,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和成长目标,指导学生做好学业发展规划,并持续督促学生实施规划。对重点学生开展针对性指导和个性化帮扶,必要时可根据需要与辅导员、学生家长保持沟通。
3.专业学习指导情况。帮助学生了解所学专业,引导学生巩固专业思想,培养学生勤奋刻苦积极向上的学习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让学生充分了解本专业及相关行业发展状况;指导学生合理选方向、选模式、选课程、选进程、选教师等,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并有效实施。其中,学业指导采取集体指导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依托“导师有约”、主题班会等品牌活动,每学期集中指导2次以上(期初和期末)并做好过程指导记录。
4.创新活动指导情况。引导班级学生积极参加学科与技能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科学研究等实践创新活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指导学生做好职业规划、就业创业,班级学生初次就业率达到学校要求。其中,每学年指导班级学生开展创新实践、职业规划和就业创业活动1次以上,同时以第一指导教师指导班级学生参加院级以上学科竞赛1项以上,或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1项以上,或研制专业相关实物样机1件以上并申请专利,或指导班级学生到相关企业开展实习或毕业设计且获得芜湖市或鸠江区实习补助1人次以上。
(1)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等次。其中,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系部本学年参加考核人数的25%,良好等次比例不超过系部本学年参加考核人数的35%。
(2)无故不参加考核或未履行本科生导师工作职责要求的,可直接认定为不合格,不再续聘本科生导师资格,不计入其学生工作经历,取消其下一轮本科生导师遴选资格。
(3)指导所带班级学生在本学年取得以下成绩之一的,可直接提名为优秀等次,且不占用系部优秀等次指标:
①以第一指导教师指导班级学生获得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1项或B类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2项;
②以第一指导教师指导班级学生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1项以上,且项目取得实质进展(申请提名时必须提供有明确的与本项目直接相关的实物样机作品、专利或论文等);
③指导班级学生成功研制专业相关实物样机并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件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2件以上(学生第一发明人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发明人),或发表三类以上学术论文1篇以上(学生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作者);
④班级学生本科毕业设计创新成果替代通过率20%以上,或本科毕业设计提前答辩通过率20%以上;
⑤指导学生赴企业实习且获得芜湖市或鸠江区实习补助10人次以上;
⑥班级学生考研录取率比学院平均录取率高5个百分点;
⑦其他由系部提名、学院认定的突出业绩。
四、考核流程
(1)系部考核:学院发布考核通知,教师提交《人工智能学院本科生导师年度考核表》(附件1),由系部自行组织开展本系部本科生导师考核,确定考核结果。其中,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本系部该学年参加考核人数的25%,请于9月10日前完成。
系部于9月11日前,将《人工智能学院本科生导师年度考核表》纸质材料和《人工智能学院本科生导师年度考核汇总表》(附件2)提交至学院教学秘书处。
(2)学院推荐:系部推荐的优秀等次本科生导师,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根据学院考核结果限额择优推荐校级优秀本科生导师。
(3)审议上报:考核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上报教务处。
五、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与本科生导师聘任、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量补助、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选拔、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教学骨干评选、职称评审、年度考核等挂钩,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加分或同等条件优先推荐,具体参照相关文件细则执行。
(2)结合学校文件要求,符合任职要求的教师均有义务担任本科生导师,原则上,教师连续2学年不接受学院本科生导师安排,其教学质量考核不能参评优秀等次;本科生导师考核不合格的教师,该学年教学质量考核不能参评优秀等次。
(3)考核合格的本科生导师,学院认定其指导学生工作经历;考核优秀的本科生导师,学院给予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其中,校级优秀本科生导师由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4)学院组织开展本科生导师优秀成果览,对优秀本科生导师和优秀工作做法进行宣传推广。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学院成立以教学院长为组长的本科生导师考核小组,负责本科生导师的年度考核和宣传推广。
2.严肃纪律。各系部在本科生导师考核环节须严格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做到严格把关,确保推荐人员素质过硬,成效突出,师生认可高。
3.加强宣传。学院对优秀本科生导师加强宣传,对优秀工作做法进行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本科生导师工作成效。
附件1.人工智能学院2025-2026学年本科生导师年度考核表
附件2.人工智能学院2025-2026学年本科生导师年度考核汇总表
附件3.人工智能学院本科生导师指导记录表
人工智能学院
2026年9月7日
附件1.人工智能学院2025-2026学年本科生导师年度考核表.docx
附件2. 人工智能学院2025-2026学年本科生导师年度考核汇总表.xlsx